劳动合同变更具有哪些特点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11-15 14:39)    点击:1192

劳动合同变更具有哪些特点?

  (1)条件性。劳动合同不能随意变更,只有当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中一定条款的履行成为不可能、不必要或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情况下,劳动合同才进行变更。

  (2)时限性。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进行,劳动合同期满后是不能再变更的。

  (3)限定性。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,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,且需要变更的条款应当是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,已履行完毕的条款则无变更的必要。

  (4)可变性。需要变更的劳动合同条款是依法可变更的条款,依法不应作为变更对象的条款,即法律不允许变更的条款,不得进行变更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李兵律师提供“工商查询  工程建筑  刑事辩护  损害赔偿  合同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兵律师,李兵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李兵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632860892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李兵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衡水律师 | 衡水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李兵律师主页,您是第379965位访客